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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法学院开展《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活动
日期:2022-09-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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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管理立法体系,优化行业规范条例,9月22日下午,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教师郭大林、张祥伟、李艳霞、学生纪星宇赴烟台市城管局,就《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评估论证,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及市自来水相关负责同志就《条例》出台后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做了详细汇报。调研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条例》实施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产生原因深入剖析,提出解决方案和路径,使供水管理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下一步《条例》修订和推进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供水及居民用水安全保驾护航。





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2018年1月23日,《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颁布,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沿用至今。作为全市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部分内容已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盈科法学院  撰稿:郭大林  审核:孙明)